第二十四章 书店偶遇-《重生之初梦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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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招牌上写着“郭记米酒”旁边的墙上还贴着“出租”二字。

    王浩然手中还拿着刚从书店买来的一本《经济学概讲》,买书是附带,来这间商店看看才是主要目的。

    站在店门口就能闻到店里飘出来的酒香,自家酿造的米酒醇厚淡香,想来做此生意也不是一日两日了。

    不过想来生意应该日薄西山了,相比现在多种多样包装精美的各大品牌白酒,以及价格多样的选择,这种传统酿造的米酒很难在形成竞争力,无论是请客送礼,无论是包装精美的“五粮液”,还是驰名多年的“茅台”都要比拎一坛米酒拿得出手。

    “老板在吗?”

    郭维明打量着眼前这个青年,不知找自己何事。

    “我就是,啥事?买酒吗?”

    “不是,你这店租出去了吗?”

    “还没,你要租”

    “有这个想法,不知一年房租多少”

    “你能做主吗?要不让你家大人来谈?”

    青年一身安踏,神情淡然,倒也不像是无事消遣的人物,只是这么大一间店铺,也不是小事。

    “放心,我能做主,合同谈妥了,立马付钱签字。”

    “那行,店铺自家的,转让费我不收了,房租一年三万,签三年。”

    两万有点高了,不知道明年在此开业的果苏超市连锁店用了多少钱租下来的房租,但对于现在DA县的房价来说,这个价格有点高了。

    而且三年房租也不能一次付,没那么多本钱,付了之后什么也干不了。

    一个有意买,一个有意卖,总归是能谈妥的,下午还要上课,王浩然没多少时间墨迹。

    最终房租一年一年一万六,合同签五年,但是先付一年的房租,剩下四年房租十个月内付清,当然按照惯例,合同注明五年后根据市场价,王浩然有优先权续租。

    大致谈妥,现在也签不了,合同还是要找个正规的地方拟,钱也还在银行卡里。

    王浩然便和郭维明约好,明日这个时候带钱来店里签合同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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