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回:军中保护神-《薇山王朝之女妖成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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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到高歌的回答,达里高利微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,接着沉声说道:“我都听说了,杰里夫这个混球会为此付出代价的。”
“达里高利大叔,您不必因此事为我出头,我并没有放在心上,而且,以后也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。”高歌微笑着,语气坚定。
达里高利眼中的惊诧之色更盛了,片刻后才说道:“高歌少爷,你不必为我担心,他虽然是军官,可我并不怕他,反而是他怕我。”
虽然作战英勇,获得的勋章数不胜数,但在军中服务了二十几年,现在已经年过四十的达里高利依然只是一名上士。
作为一介平民,在军中能做到上士已经是极限了,军官,永远只能由贵族担任,这是写入王国军法中的铁律。
所以,像达里高利这样战功卓著,在普通战士中威望极高的老兵,是下级军官们惹不起的刺儿头,作战离不开他们,可他们却已无上升空间,根本不用在这些下级军官面前顾忌什么。
“真的不用了,达里高利大叔,而且……您已经为我做得够多了。”高歌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达里高利的右臂,那里果然紧紧包扎着一块渗血的绷带。
昨日战斗中,那飞扑过来狂嘶的丑恶身影,那个飞身而至,义无反顾地将他挡在身后的高大背影,以及沙哑而愤怒的痛呼,还有重盾的盾脊撞断骨头的可怖巨响,记忆的片断一一闪现。
“这是我应该做的。”达里高利活动了一下右臂以示无恙,“您的父亲曾经十三次救下我的性命。你虽然……虽然没有继承他的英勇和……智慧,无疑却继承了他的善良。”
同样的话,达里高利第一次见到进入军营的高歌时就说过,但今天,他说得却有些迟疑。
在跟随达里高利前往自己战位的路上,格利愤愤不平地低声问道:“高歌,为什么我叫他大叔他就不高兴,而你叫他大叔他却没意见?”
“我怎么知道,也许是因为我是队长吧。”高歌耸耸肩,轻声笑道。
王国军实行的是三三制,三人小分队是最小的作战建制,作为见习军官,高歌、格利与达里高利组成了一个作战分队,隶属于军团第一游击联队。
达里高利是盾左,持重盾和长剑,是整个小队防守的基石,格利是枪右,负责骤然突前刺杀,而高歌则负责在二人的掩护下放箭和投掷标枪,很意外的是,高歌的这两项技能居然相当出色。
更意外的是,高歌居然是这个小分队的队长,这也是达里高利一再坚持的结果,也许,是因为队长有优先被保护的权利吧。
难道这个世界也有危险时保护领导先走的优良传统?!
一路上,不断有战士起身行礼,他们以拳捶胸,脸上满是发自内心的敬意。
“您好!达里高利大哥。”
“向您致敬,达里高利。”
“我老婆给我寄来了家乡的蜜饼,达里高利大叔,您尝一块吧。”
“达里高利,愿主神庇佑您。”
……
而高歌和格利,却被人们自动忽视了,看着一边走一边向战士们频频示意的高大背影,高歌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:似乎身前的是位威名赫赫的将军,而自己和格利,则成了跟随在后的小小卫兵。
根据“晨不举火”的作战条令,作战日的早餐不提供热食,以干粮充饥,所以进入队列后,高歌和大家一样席地而坐,掏出肉干和炒豆子吃了起来,这些东西的味道……嗯,难吃极了。
在晨风的吹拂下,阳光终于驱散了浓雾,整个营地展露在眼前。
广阔无垠的稀树草原上,初生的嫩草已经过膝,被雨水洗过的天空蓝得晶莹,只在极远方还有残留的几缕微云。
昨天攻下黑松岭,收复长城缺口后,金狮鹫军团马不停蹄,一路追击到了这里,并在此宿营修整,将继续追击的任务交给了后来的生力军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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